互助游

标题: 活动基本规则 [打印本页]

作者: 木清    时间: 2010-1-4 17:55
标题: 活动基本规则
曾经参加过很多次活动,一直都是在默认的规则中进行,有些让人理解不同的地方容易造成歧见,给组织者和参加者带来一些困惑。现在把我整理的活动规则发上来,一来让组织者可以参考,在活动召集帖里声明,二来让参加者明白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不愉快的发生。
  规则不是一成不变的,但是,活动前立好的规则,活动中不能改变。
  每次活动,可以参照其规则修改,最好明确修改其内容,比如,对放鸽子的处罚方式,对迟到者如何处罚等等。
作者: 木清    时间: 2010-1-4 17:59
本帖最后由 木清 于 2010-1-4 18:17 编辑

活动基本规则(必读)

1   为保障活动中所有人的权利和义务,特约定其活动规则,请参与者仔细完全阅读

2   本规则在活动中将被视为强制性规定,参与者必须遵守,否则,活动组织者有权拒绝参加

召集人的权利和义务

1 活动组织者必须具有相当的户外经验,对确定的活动地区及线路要熟悉,或者有熟悉的人员作向导;

2 活动组织者有义务和权利选择队员,并在每次活动出发前按照召集要求检查核对参与队员户外装备和身体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符合者应坚决劝退,必须将安全放在第一位;

3 召集通知一旦发出,召集人应随时掌握活动区域的气候和其他影响活动的情况,如果认为有某些因素对活动将产生不安全或其他不良影响应坚决取消活动或更改活动路线和内容,并通知到所有参加人员;

4 召集人或召集人指定管理人员有义务在活动中对同行队员进行安全督导,对某些不安全行为加以制止,如:狂奔,脱离队伍,离开活动规定区域,独自行动等等。召集人有权利和义务对严重违反活动纪律且屡教不改者进行曝光。对不能独立完成活动的队员要指定专人进行帮助

5 召集人有权利强制参加者统一购买相关保险,活动中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召集人应保持冷静,并以负责任的态度采取果断措施保证队员的安全;但这并不意味召集人对活动中所有的事件承担责任;

6 召集人有义务在召集公告中明示费用预算,活动结束,必须公开帐务。

7 召集人与参加者须确定联系方式,并将电话提供于参加者,以方便取得联系。

8 召集人有权利和义务要求参加活动者提交相关资料,并对其保密;

9 召集者有义务明确活动地点,路线,内容,等级,所需时间及装备要求等,以便于参加者根据自身情况正确判断选择;

10 召集者有权利和义务要求督导活动参加者对环境加以保护,以及文明规范所有行为;

11 召集人有权利依照事先约定的条款对活动中违反活动纪律和要求的人员进行处罚;

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

1 活动报名参加者,应以跟帖或手机短信或站内短信方式报名。除非你对他人有相当的了解,原则上不要代他人报名,而且,你必须对代报名者的一些行为负责,如:放鸽子等参加人在报名时必须给召集人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尤其是有效的手机号码

2 参加者有权利和义务在活动之后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评论,有权利和义务要求召集人对活动中有质疑的事件进行解释,但不要用侮辱,责骂,个人攻击等方式进行;

3 参加者有权利和义务了解活动财务状况,并对不合理费用提出质疑;

4 参加者有义务按照召集人的要求规范在活动中的行为,服从召集人的安排和劝导;

5条参加者有义务做好召集者指派的公益任务;如:向导,收队,公益劳动,协助他人等;

6 参加者有义务按照活动要求准备所需物资、药品、装备等必需品装备,组织者和同行人员没有义务在这方面为你分担;

7 参加者有义务在活动中文明行为,注意环保;

8 参加者有义务在活动后保密你所知的其他人员的个人信息,如真实姓名、性别、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等;

9 参加者有义务按照活动要求准时到达指定集合地点,违反者有义务接受召集人事先约定的处罚;

费用

    1 注明非营利性纯自助AA制形式的活动,为了方便大家更好的出行准备, 每次出行前要预交费,每次活动回来多退少补活动费用,次结次清。活动发起者有责任控制费用和公开账目,接受大家监督。

   

   2 活动属于非营利性AA制时,召集人须分担集体租车费用,FB费用和物资费用必须同其他队友平均分担。召集人因活动而产生的通讯费需和参加者约定补贴,参加者因与组织者通讯产生的费用自理。

【其它形式的活动,自行约定其规则】

【免责声明】

1 户外活动各线路都具不确定的危险因素,活动中发生意外责任自负,建议参加者行前自行购买其他相关保险;

2 如果发生危险情况或受到伤害,同行人员会尽量帮助和救护,但组织者和其他同行人员不担负由此带来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责任

3 凡报名参加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组织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非完全民事行为人参加。应由其监护人和本人同意。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监护人负责。

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召集者和领队同样不承担责任,

4 报名者需提供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组织者为报名者办理短期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对于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属于不可预知或即使预知也无法避免的安全事故,由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意外伤害保险赔付,组织者和领队不为此承担责任;如因参加者个人不遵守活动规定和领队要求,或活动场地的安全规定,自行其是而造成事故(包括环保事故),除自负其责之外,还应对因此给他人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5 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本次活动召集人对本规则保留最终解释权


作者: 上海老张    时间: 2010-1-4 18:00
本帖最后由 old-zhang 于 2010-1-4 18:02 编辑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是活动,必然有组织、有管理、有规则,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先谢谢木清!
作者: 懒羊羊    时间: 2010-1-4 18:20
本帖最后由 懒羊羊 于 2010-1-4 18:22 编辑

明確規范,方便行事,支持樓主。建議以后的活動召集人,把此規范放到召集帖的第二層,大家都方便。
作者: 冰峰之巅    时间: 2010-1-4 19:54
顶一个!!!
作者: 自由独    时间: 2010-1-4 20:06
支持!!!:handshake
作者: 飘零的雪    时间: 2010-1-4 20:21
好贴支持!!!
作者: 寒江雪    时间: 2010-1-5 08:07
好好学习,快乐互助游:lol
作者: 蜜爸    时间: 2010-1-5 11:17
已阅,请照此办。
作者: 天儿凉    时间: 2010-1-5 12:15
每次参加别人组织的活动,是要遵守大家的约定,有了明确的规矩就是对双方的约束,可以很好的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产生,对组织者和参与人都是很好的。
参加过人数多的活动,总是有一点不和谐的事情发上,要是能有这样明确的大家认同并都恪守的具体规则,相信每次活动组织者会轻松一下,参与者会玩得更好。
作者: 饶远进    时间: 2010-1-5 12:57
能做到自觉、守信、真诚、真心,那就啥事都好办了。
作者: 绿茶    时间: 2010-1-5 13:00
参加者遵守活动规则也是对组织的一种尊重。
组织者理应对参加者负有安全等方面的责任。
两者都做到自己应该做的,活动就会很精彩。
作者: 芜华    时间: 2010-1-5 14:03
说的有道理 支持:victory:
作者: 俏江南    时间: 2010-1-5 15:38
赞同!支持木清!
作者: 核桃    时间: 2010-1-5 17:46
谢谢木清。
作者: 慢悠悠    时间: 2010-1-5 17:59
支持木清:victory:
作者: 紫色的云儿    时间: 2010-1-5 18:29
谢谢木青的整理,支持
作者: 不老翁    时间: 2010-1-5 19:43
好好学习,自觉遵守
作者: mm528    时间: 2010-1-5 20:12
及时!顶!
作者: 幽幽草    时间: 2010-1-5 20:28
木清,内容怎么下载下来,我想保存起来!方便待用。
作者: 钢蹦儿    时间: 2010-1-5 23:04
任何约定和协议都是给君子定的,对于无赖什么的还是没有用。唉!!{:5_191:}
作者: 核桃    时间: 2010-1-5 23:10
谢谢木清。
作者: 蓝田暖玉    时间: 2010-1-5 23:44
坚决支持,照办。
作者: 骑车转转    时间: 2010-1-6 10:13
谢谢木清,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是快乐互助游的基础。
作者: 段遥    时间: 2010-1-6 10:53
支持楼主,有了规则还要有程序和执行力。否则执行不下去,任何规则都是摆设。
作者: 老红鹰    时间: 2010-1-6 11:22
这个规则很详细 很全面 实用 收藏了 谢谢木清
作者: 梦飞    时间: 2010-1-6 15:45
支持!学习!快乐出游!
作者: 缥缥    时间: 2010-1-6 15:58
支持,只有这样大家才能玩的更好,更放心!
作者: 典型民工    时间: 2010-1-6 16:10
套用一句:没有规矩是万万不能的,有了规矩也不是万事大吉了。关键还是看团队的每一位成员的自身素质。
个人感觉集体出游,三五知己足矣;最简单的例子:人多了,集合出发就要浪费时间。这是我个人体验的一家之言。

作者: 石头记    时间: 2010-1-6 19:59
{:6_236:}给俺们南京人增脸 木清说的好
作者: 金雕    时间: 2010-1-7 07:20
好贴支持
作者: 雨歌    时间: 2010-1-7 19:38
我胆小怕事,所以出门必定听从组织的安排,安全,纪律对我来说就是衣服,牢牢穿在身上滴。。请组织给我放十万颗心。嘿嘿
作者: 闲人    时间: 2010-1-7 21:41
回复 20# 幽幽草


    是3
作者: 闲人    时间: 2010-1-7 21:43
确实有必要
作者: 清清心    时间: 2010-1-7 22:12
参加活动的一定遵守!
作者: 苏州大熊    时间: 2010-1-10 18:39
{:5_213:}  支持
作者: 听天由命    时间: 2010-1-10 20:35
没有规矩  不成方圆    谢谢木清了
作者: 听天由命    时间: 2010-1-10 20:35
没有规矩  不成方圆    谢谢木清了
作者: 闲云漫步    时间: 2010-1-15 23:03
体无常规,言无常宗,物无常用,景无常取。但对于一次互助活动,如同一场签约的游戏,必须按规矩行事才有参与的资格,才能在游戏中互得其乐。支持楼主!
作者: 熊妈    时间: 2010-1-15 23:35
支持一下。
作者: 青竹    时间: 2010-1-27 15:28
守时,守信。努力提高个人素质,从我做起。
作者: 树海    时间: 2010-1-28 21:41
回复 2# 木清

:victory::victory:支持木清
作者: 傲腿    时间: 2010-1-30 10:50
一个字,好。
作者: 决明子    时间: 2010-1-30 20:02
好贴已读。
作者: 纱子    时间: 2010-1-30 23:00
:victory:支持!
作者: 叶子    时间: 2010-1-31 21:46
学习了!:victory:
作者: Kay叶子    时间: 2010-2-1 10:01
谢谢,支持!:victory::victory:
作者: 越步裙    时间: 2010-2-4 00:29
来学习一下~~~
作者: 人活着就要开心    时间: 2010-2-5 22:18
顶一个!!!谢谢木清。:handshake
作者: 蓝裙    时间: 2010-2-21 18:20
拥护!支持!遵守!
作者: 凤儿    时间: 2010-2-23 16:39
规则合理明确,条理清楚,好贴,支持。
作者: 八厘米    时间: 2010-3-22 11:30
谢谢LZ,让我对我们这个社区的了解更近了一步~~~
作者: 笑看人生    时间: 2010-4-19 08:45
守时,守信。努力提高个人素质,从我做起 :victory:
作者: 笑看人生    时间: 2010-4-19 08:57
木清,写的好,我支持。
作者: 幽静    时间: 2010-4-22 15:58
赞同!自觉遵守,协同监督。
作者: 出岫    时间: 2010-5-5 14:26
不能回帖:(:Q:L
作者: 贺光明    时间: 2010-5-6 22:06
同意 有规则 遵守规则的人在一起才能玩的开心
作者: 点点    时间: 2010-5-9 19:36
没在相关的经验,大型活动还是少搞为妙。赞成典型民工说的,三五志趣相投的一块玩玩最好。
作者: ru_liu    时间: 2010-5-15 11:59
说的有道理 支持:victory:初来乍到,请各位多少照顾哟!
作者: ru_liu    时间: 2010-5-15 13:53
回复 60# ru_liu


    不好意思,打错了,可是想改又改不起来了。怎么办?
作者: 红玉镯    时间: 2010-6-3 21:10
内容详细、全面,支持。
作者: 天藏汐雪    时间: 2010-6-18 10:57
支持一下.........严格遵守.........
作者: 常州的蝈蝈    时间: 2010-6-25 16:38
回复 2# 木清


    很好谢谢你为大家想到了
作者: 草原雄鹰    时间: 2010-6-26 21:15
不错 支持{:7_268:}
作者: 金玉堂    时间: 2010-6-28 15:54
才子:victory::victory:
作者: 苍松涛海    时间: 2010-7-11 01:17
如何实名认证?
作者: 王后    时间: 2010-7-30 15:28
没规矩不成方圆!支持、遵守!
作者: 老雨    时间: 2010-8-17 17:57
一定的规章是必要的。
作者: 将军    时间: 2010-8-25 13:44
{:7_287:}
作者: 天马行空    时间: 2010-9-2 18:39
强烈支持
作者: 清秋    时间: 2010-9-4 18:38
要想玩儿好游戏,就得遵守规则。

作者: 去起    时间: 2010-10-4 09:35
谢谢木清!
作者: 森林    时间: 2010-10-4 10:38
回复 木清 的帖子

不错很好
作者: 苗苗    时间: 2010-10-11 12:03
支持!
顶!!(/可爱)(/淘气)
作者: 牧雪降风    时间: 2010-10-13 16:16
不错 支持
作者: 丫丫    时间: 2010-10-16 20:36
支持---------------(/微笑)
作者: 英子    时间: 2010-10-20 15:43
支持!
作者: 醉逍遥    时间: 2010-12-16 13:12
无规矩不成方圆!!!
作者: 醉逍遥    时间: 2011-1-2 16:17
支持!
作者: 红尘剪影    时间: 2011-1-7 20:10
支持支持!悄悄问下木青,是你原创不?如果是,我强烈推荐你出任互助游秘书处处长,兼职摄影师师长{:7_287:}

作者: 醉逍遥    时间: 2011-1-12 21:25
{:7_287:}
作者: 海纳百川    时间: 2011-2-19 13:57
{:7_281:}
作者: 醉逍遥    时间: 2011-3-5 12:12
支持!!!
作者: 阿沛    时间: 2011-5-2 10:57
回复 木清 的帖子

非常赞同!支持!
作者: 苏州杜鹃    时间: 2011-5-5 09:20
支持{:7_287:}
作者: 七多    时间: 2011-7-25 17:35
赞同{:soso__11872556805518806108_3:}
作者: 决明子    时间: 2012-2-19 20:28
{:soso_e142:}支持
作者: 原72师8团1连    时间: 2012-2-21 00:14
{:soso_e189:}
作者: 阇西人    时间: 2012-6-5 13:59
我认为不能忽视的:参加者往往来自不同地方,有不同的习惯、不同的性格,甚至不同的阶层,参与者应该抱着互相尊重、包容、平等互谅的原则,切忌搞对团队不利的小山头、小团体。组织者必须有责任和能力协调、处理团队里的矛盾,以利团队的团结和活动的顺利进行。
作者: 醉逍遥    时间: 2012-6-13 18:46
很不错!一百个支持!
作者: 零度空间    时间: 2012-6-17 09:36
不错,值得大家共同学习遵守!好贴
作者: 京兔    时间: 2012-7-15 18:39
制度是长久活动的保证
作者: 梦游天下    时间: 2012-7-16 22:43
明確規范,方便行事,说的在理,学习了
作者: 小正    时间: 2012-7-17 09:57
谢谢木清!
作者: 圣女乖乖1    时间: 2013-12-15 11:40
核桃 发表于 2010-1-5 17:46
谢谢木清。

支持。任何活动都要有规矩!
作者: 福丽人    时间: 2013-12-28 11:51
支持好贴!
作者: 听音乐    时间: 2014-8-17 14:22
有言在先 减少麻烦 杜绝浆糊
作者: 廖诚    时间: 2014-9-10 09:28
第1条 活动报名参加者,应以跟帖或手机短信或站内短信方式报名。除非你对他人有相当的了解,原则上不要代他人报名,而且,你必须对代报名者的一些行为负责,如:放鸽子等;这次我就差点被一个人害惨了。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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