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基本规则

木清 • 2010-1-4 17:55:16 • 阅读 40037

马上注册,加入互助游,结识全国各地朋友,更深度的去旅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曾经参加过很多次活动,一直都是在默认的规则中进行,有些让人理解不同的地方容易造成歧见,给组织者和参加者带来一些困惑。现在把我整理的活动规则发上来,一来让组织者可以参考,在活动召集帖里声明,二来让参加者明白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不愉快的发生。
  规则不是一成不变的,但是,活动前立好的规则,活动中不能改变。
  每次活动,可以参照其规则修改,最好明确修改其内容,比如,对放鸽子的处罚方式,对迟到者如何处罚等等。
赞 (15)
木清地主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97条)

本帖最后由 木清 于 2010-1-4 18:17 编辑

活动基本规则(必读)

第1条   为保障活动中所有人的权利和义务,特约定其活动规则,请参与者仔细完全阅读;

第2条   本规则在活动中将被视为强制性规定,参与者必须遵守,否则,活动组织者有权拒绝参加;

【召集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1条 活动组织者必须具有相当的户外经验,对确定的活动地区及线路要熟悉,或者有熟悉的人员作向导;

第2条 活动组织者有义务和权利选择队员,并在每次活动出发前按照召集要求检查核对参与队员户外装备和身体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符合者应坚决劝退,必须将安全放在第一位;

第3条 召集通知一旦发出,召集人应随时掌握活动区域的气候和其他影响活动的情况,如果认为有某些因素对活动将产生不安全或其他不良影响应坚决取消活动或更改活动路线和内容,并通知到所有参加人员;

第4条 召集人或召集人指定管理人员有义务在活动中对同行队员进行安全督导,对某些不安全行为加以制止,如:狂奔,脱离队伍,离开活动规定区域,独自行动等等。召集人有权利和义务对严重违反活动纪律且屡教不改者进行曝光。对不能独立完成活动的队员要指定专人进行帮助

第5条 召集人有权利强制参加者统一购买相关保险,活动中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召集人应保持冷静,并以负责任的态度采取果断措施保证队员的安全;但这并不意味召集人对活动中所有的事件承担责任;

第6条 召集人有义务在召集公告中明示费用预算,活动结束,必须公开帐务。

第7条 召集人与参加者须确定联系方式,并将电话提供于参加者,以方便取得联系。

第8条 召集人有权利和义务要求参加活动者提交相关资料,并对其保密;

第9条 召集者有义务明确活动地点,路线,内容,等级,所需时间及装备要求等,以便于参加者根据自身情况正确判断选择;

第10条 召集者有权利和义务要求督导活动参加者对环境加以保护,以及文明规范所有行为;

第11条 召集人有权利依照事先约定的条款对活动中违反活动纪律和要求的人员进行处罚;

【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1条 活动报名参加者,应以跟帖或手机短信或站内短信方式报名。除非你对他人有相当的了解,原则上不要代他人报名,而且,你必须对代报名者的一些行为负责,如:放鸽子等;参加人在报名时必须给召集人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尤其是有效的手机号码。

第2条 参加者有权利和义务在活动之后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评论,有权利和义务要求召集人对活动中有质疑的事件进行解释,但不要用侮辱,责骂,个人攻击等方式进行;

第3条 参加者有权利和义务了解活动财务状况,并对不合理费用提出质疑;

第4条 参加者有义务按照召集人的要求规范在活动中的行为,服从召集人的安排和劝导;

第5条参加者有义务做好召集者指派的公益任务;如:向导,收队,公益劳动,协助他人等;

第6条 参加者有义务按照活动要求准备所需物资、药品、装备等必需品装备,组织者和同行人员没有义务在这方面为你分担;

第7条 参加者有义务在活动中文明行为,注意环保;

第8条 参加者有义务在活动后保密你所知的其他人员的个人信息,如真实姓名、性别、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等;

第9条 参加者有义务按照活动要求准时到达指定集合地点,违反者有义务接受召集人事先约定的处罚;

【费用】

    第1条 注明非营利性纯自助AA制形式的活动,为了方便大家更好的出行准备, 每次出行前要预交费,每次活动回来多退少补活动费用,次结次清。活动发起者有责任控制费用和公开账目,接受大家监督。

   

   第2条 活动属于非营利性AA制时,召集人须分担集体租车费用,FB费用和物资费用必须同其他队友平均分担。召集人因活动而产生的通讯费需和参加者约定补贴,参加者因与组织者通讯产生的费用自理。

【其它形式的活动,自行约定其规则】

【免责声明】

第1条 户外活动各线路都具不确定的危险因素,活动中发生意外责任自负,建议参加者行前自行购买其他相关保险;

第2条 如果发生危险情况或受到伤害,同行人员会尽量帮助和救护,但组织者和其他同行人员不担负由此带来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责任;

第3条 凡报名参加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组织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非完全民事行为人参加。应由其监护人和本人同意。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监护人负责。

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召集者和领队同样不承担责任,

第4条 报名者需提供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组织者为报名者办理短期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对于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属于不可预知或即使预知也无法避免的安全事故,由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意外伤害保险赔付,组织者和领队不为此承担责任;如因参加者个人不遵守活动规定和领队要求,或活动场地的安全规定,自行其是而造成事故(包括环保事故),除自负其责之外,还应对因此给他人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第5条 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本次活动召集人对本规则保留最终解释权。

回复 · 2010-1-4 17:59:39
参与人数 5人品 +103 积分 +48 收起 理由
云中莳草人 + 26 体现了木清的认真和负责的品质
上海老张 + 11 好建议!
马小飞 + 18 谢谢木清,你的这个制度标准相当的好!
烟 + 18 + 18 非常好,希望可以越来越完善!
all + 30 + 30 很好的规则制定,让大家可以做一个参考!

查看全部评分总评分 : 人品 +103 积分 +48

本帖最后由 old-zhang 于 2010-1-4 18:02 编辑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是活动,必然有组织、有管理、有规则,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先谢谢木清!
回复 · 2010-1-4 18:00:38
本帖最后由 懒羊羊 于 2010-1-4 18:22 编辑

明確規范,方便行事,支持樓主。建議以后的活動召集人,把此規范放到召集帖的第二層,大家都方便。
回复 · 2010-1-4 18:20:34
顶一个!!!
回复 · 2010-1-4 19:54:56
支持!!!:handshake
回复 · 2010-1-4 20:06:37
好贴支持!!!
回复 · 2010-1-4 20:21:20
好好学习,快乐互助游:lol
回复 · 2010-1-5 08:07:10
已阅,请照此办。
回复 · 2010-1-5 11:17:32
每次参加别人组织的活动,是要遵守大家的约定,有了明确的规矩就是对双方的约束,可以很好的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产生,对组织者和参与人都是很好的。
参加过人数多的活动,总是有一点不和谐的事情发上,要是能有这样明确的大家认同并都恪守的具体规则,相信每次活动组织者会轻松一下,参与者会玩得更好。
回复 · 2010-1-5 12:15:20
参与人数 1人品 +6 收起 理由
马小飞 + 6 说的很好!

查看全部评分总评分 : 人品 +6

能做到自觉、守信、真诚、真心,那就啥事都好办了。
回复 · 2010-1-5 12:57:07
参加者遵守活动规则也是对组织的一种尊重。
组织者理应对参加者负有安全等方面的责任。
两者都做到自己应该做的,活动就会很精彩。
回复 · 2010-1-5 13:00:55
参与人数 1人品 +6 收起 理由
马小飞 + 6 绿茶大姐说的很实在,搞活动要相互理解和尊 ...

查看全部评分总评分 : 人品 +6

说的有道理 支持:victory:
回复 · 2010-1-5 14:03:40
赞同!支持木清!
回复 · 2010-1-5 15:38:34
谢谢木清。
回复 · 2010-1-5 17:46:26
支持。任何活动都要有规矩!  详情 回复
2013-12-15 11:40
支持木清:victory:
回复 · 2010-1-5 17:59:35
谢谢木青的整理,支持
回复 · 2010-1-5 18:29:38
好好学习,自觉遵守
回复 · 2010-1-5 19:43:25
及时!顶!
回复 · 2010-1-5 20:12:14
木清,内容怎么下载下来,我想保存起来!方便待用。
回复 · 2010-1-5 20:28:58
任何约定和协议都是给君子定的,对于无赖什么的还是没有用。唉!!{:5_191:}
回复 · 2010-1-5 23:04:33
谢谢木清。
回复 · 2010-1-5 23:10:57
坚决支持,照办。
回复 · 2010-1-5 23:44:01
谢谢木清,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是快乐互助游的基础。
回复 · 2010-1-6 10:13:06
支持楼主,有了规则还要有程序和执行力。否则执行不下去,任何规则都是摆设。
回复 · 2010-1-6 10:53:01
1234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