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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自驾车互助寻北之旅是我们 人共同发起、自愿参加的一次旅游活动。由于本次活动的路途远,时间长,环境复杂,有一定的强度和危险性;参加者必须根据自己的身体、经验和装备状况自愿、慎重地选择是否参加。一旦选择参加本活动,即表明报名者是经过合理判断,慎重决定并同意自行承担活动中的所有风险。(包括利用交通工具及其它第三方设施的风险)。 二、互助易地旅游,均为平等参与者,以诚信为本,公平、对等、互惠、互尊为原则。同行旅友并无必须对相互之间的安全负责之义务.对于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和行车安全事故,由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意外伤害保险赔付,本次活动的参与人及车辆所有人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车辆所有人及活动参加人(搭乘人)也自愿同意放弃相互之间法律规定的的民事赔偿。 三、时间、交通工具及目的地 (一)本次自驾车互助游搭伴同行活动时间:自7月20日从沈阳出发,8月3日返回沈阳(初步预计时间15天) (二)旅游目的地:“漠河、内蒙古寻北之旅”互助旅行。活动路线:沈阳-齐齐哈尔-漠河—内蒙古—沈阳结束。(旅行线路详见附件.) (三)交通工具:我们都是喜爱自驾互助游的地主,通过“互助网站平台认识,经过沟通,自愿结伴同行旅游,为解决交通工具,经共同商定借用私家车作为本次活动的交通工具。 (四)为防止纠纷,减轻车主的压力。每个参加此活动的人必需购买二份意外伤害保险。(注:意外保险费可以在参加者的出发地出发前买好,凭收据报道,对于没买的,要在出发前必须补上)。 (五)为免疲劳驾驶,驾驶员行车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确保安全。为防止驾驶员瞌睡,副驾座位上放一把锥子。车辆以自开为主,实在不成,经全车人员同意或经领队同意再换他人驾驶。 (六)参加本次活动的其它事项: 1、活动参加者本人都是身体健康,是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有团队精神及顽强的意志力,决不因自己个人的私事影响到其他人的旅行计划实施。 2、参加者应自备野外活动所需的基本装备,符合本次活动的装备要求,如自备帐篷、睡袋、防潮垫、防寒衣物、泳衣等。 3、费用:活动中的费用为AA制。 (1)车辆的定期保养、年审、和折旧费、交强险由车主负责。作为车主对朋友的自愿奉献。本次活动期间的全程油费、过路费。由不包括车主在内的其他搭乘人分摊。 (2) 活动产生的其他所有费用(住宿费、餐费、门票、停车费等)由所有参加者AA。 (3)财务公开透明,参加者每个人都可以质疑,但不可以存疑,财务、出纳、记帐由3人负责,日结日清。 四、活动参加者应尊重领队的组织、安排,遇着困难或意见不统一时可与领队商量,原则上以多数人的意见为最后决定,决定形成后,任何人不能擅自行动。如果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团队和自身损失的,由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五、参加者应协助领队做好公共工作,互相协助,注意安全,避免危险事故的发生。 六、遇到因路况及不可遇见的身体不适等其他情况时。经大家商量后领队有权改变行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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