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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很多这样的人,他们对儿女关爱尽职尽责。从儿女襁褓之中,到牙牙学语,从完成学业到长大成人,最后结婚生子,无不倾注着父母对子女的关爱。这些显然是无可厚非的,正因为这种伟大的父爱母爱,才能使人类得以延续。但回过头来想,我们能不能以对儿女的关爱之心一样去关爱我们年老的父亲母亲呢?答案好像不完全是一样。很多人对儿女可谓呕心沥血,而对年老需要照顾的父母却视为负担。至少不会像关爱儿女一样关爱父母。本人认为:对父母的关爱要和对自已儿女关爱一样倾注心血。即使不能完全对等,也要尽最大的努力做得差不多。对于社会上出现的“父母对儿女关爱路长长,儿女对父母关爱扁担长”这种现像,个人认为有如下几方面的原因: 首先:人之初,性本恶。这是人性的一方面。就人性而言,自私是人的本性。而幼小的生命常常会给人带来希望,带来幻景。如此,父望子成龙,父母对子女会尽最大能力去培养,希望儿女能有出息,把自已一生中没有实现的理想抱负全部寄托在儿女身上,这样就是无微不至的关怀,呕心沥血地培训。无论从身体到智力,能力都想儿女不要输在竞争对手面前。而年老的父母已经看不到希望。所以这是自私的一种表现。 第二,社会道德沦丧。极端自私自利。从毛泽东时代的大公无私到商品经济时代的唯利是图。整个社会没有一个良好的道德秩序。从而没有真,善,美的标准。在传统道德被打破之后,新的道德观念却没有建立起来。所以当今社会的自私更为明显。 第三:传统道德“孝道”,本是中华民族生存发展之本,古有二十四孝的故事,也有《孝经》。但从1919年的五四运动开始,民族先驱们在摧毁封建伦理道德的旗号下,把“孝道”一同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到毛泽东时代甚至出现“六亲不认”。儿子革老子的命成了家常便饭。久而久之,孝的观念就在我们这一代人中越来越淡薄。 第四:法制观念淡薄。政府尽管从法制的层面规定了儿女有瞻养老人的义务,但对违反法律的行为却没有行之有效的处理措施。而封建社会对不孝之子可视为“逆子”,除了受到社会遣责之外,而家族还有权把“逆子”加以处置。国家尽管也试图建立新的道德观,加强了精神文明建设,但由于政府的公信力越来越差,以至没有权威性。还不如封建社会家族的权威。 第五:对年老父母的瞻养,很多人只注重物质层面的需求,而对老人的精神需求往往被忽视。社会上也只在关心儿童心理成长,因为这样可以减少犯罪,而对老人的的心理需求却没有人去呼吁。所以,儿女对老人的关心可能停留在物质层面。比如老人想再婚,老人也想找情人,老人想和儿女说说话等等老人的其它需求,儿女们有时视而不见。 第六:有的人儿女比较多,相互攀比。认为父母不是我一个人的,所以造成三个和尚没水吃的状况。而儿女,则是自已的。所以很多人送了儿子上学,还要管他买房买车,最后还要帮儿女带孩子。可谓穷其一生精力为儿女。
第七:父母对儿女的无私,往往不把困难和需求告诉儿女,以致粗心的儿女忽视了他们的需求。比如:父母看到儿女忙,路上拥挤。就会说,过年就别回来了,其实你可要知道,他们是多么羨慕同院子,同村的能有儿女回家陪过年的老人啊。这就是我出来工作后,只有一年没有回家陪父母过年的原因。而当时京珠高速大结冰,我是初一回去的。 由于上述原因,出现了对父母和对儿女不是一样尽心关爱,因此,我们必须从现在开始,努力扭转这种现象。个人认为,有如下理由: 第一:从中华民族传统道德观出发,我们必须这样做。“万事孝为先”,这是人人皆知的信条。为此,我们应该大力弘扬孝道之风,从小对孩子就要灌输这种优秀的道德意识。 第二:从现代民主社会的基本原则出发,我们也要这样做。众所周知,民主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就是权力义务对等的原则。我们每一个人在享受了父母对我们的呵护,关爱,培养这些权力的同时,也一样要在父母年老之时去尽我们的一份义务。试想一下:如果我们的儿女将来对我们不够关爱,我们又何必对他们如此认真负责呢? 第三:从我们个人的利益出发,我们也要这样做。大家都知道,父母是儿女最好的老师,言传不如身教。与其对儿女教育他们如何孝顺,还不如用无声的行动去影响他们。中国有句老话:“屋檐水点还点”。我们对自已的父母有多体贴,多关心,多照顾,他们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将来儿女就会对我们有多体贴,关心,照顾。如果将来儿女不孝,肯定需要首先检讨自已。而现在我大女儿对我的关心,就证明了我的教育方法之正确。 第四:从人性的角度出发,我们也应该这样做。人之初,性本善。这是人性的另一方面。对待老弱病残者等弱势群体,文明社会本应照顾。每一个人对他们也还有恻隐之心,都有义务伸出伱温暖的手。何况对待生我养我的父母呢? 综上所述,我们要用对儿女一样关爱之心去关爱年老的父母,不仅在物质上,而且在精神上,常回家看看,听听他们唠叨,回家少些不必要应酬。多关注他们的饮食起居。等到他们不在了,想听也没有了。到时也不会有遗憾。如果到他们百年之后,花上数十万元办丧礼,在生却不管父母,这绝对不是孝顺,而是私心的继续展现。但如果你生前已对父母无徽不至,死后你又有条件这样做,而且还是父母希望的,则这样做属无可厚非。所以,我从心底里不赞同父母死后来突击花钱。我们湖南这种恶习已愈演愈烈。还打上丧葬文化的旗号。如果把这些钱花在父母生前的享受上,是一件多么好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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